13526771006
13592450115
13526771006
13592450115
公司排污许可证于快到期,请问证件到期后是否会按无证排放及影响危废转移?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令第48号)第三、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印制电路板行业排污许可证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该规范目前已印发实施。
现行法律暂未对危险废物转移设置前置许可限制。
中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企业提供 环评、清洁生产、应急预案、竣工环境验收、安全评价、绿色发展,绿色工厂,在线监测,vocs在线监测,微型空气站,餐厨垃圾处理,环保设备,环保工程等环保技术咨询资质的综合服务。
感谢您来河南环评_郑州环评_海特环保科技公司网站,若您有需求意向,请您为我们留言或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给你回复,并为您提供最真诚的服务,谢谢。
欢迎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
COPYRIGHT BY 河南环评_郑州环评_海特环保科技公司 ALLRIGHT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54号东方大厦2610室 电话:13526771006
手机:13592450115 邮箱:hnhthuanbao@163.com 豫ICP备2024068307号-1